時間:2014-11-06來源:
瀏陽某村一口水塘前不久進行改造維護,除了上級部門撥款,其余的錢都是村集體經濟和這個村的負責人自掏腰包出的。11月5日,《湖南省開展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制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公布,探索多元化的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湖南10個縣市區被列入試點縣。
相關數據統計,在湖南小塘壩就有166萬多口,水池、水窖4.66萬座、小水泵站6936座。這些一般為集體共同所有、管理和使用。“村里的一個泵站,村集體所有,不使用的時候就沒人管,很容易壞掉。如果哪個組織將其接管下來,負責維護,同時可以利用這個泵站收取農戶一定費用。這樣,這個組織就會認真去維護這個泵站”,湖南省水利廳工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舉例說。
按照試點方案,將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民用水戶協會、村組集體等新型主體作為“項目法人”開展項目建設管理;研究探索將財政投資形成的農田水利設施資產轉為集體股權,或者量化為受益農戶股份的有效方法。
湖南經比選確定:長沙縣、南縣、雙峰縣、澧縣、鶴城區為第一批國家級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制試點縣;平江縣、沅江市、珠暉區、安仁縣、芷江縣為第一批省級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制試點縣。
湖南省水利廳工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說,試點縣一般考慮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區域。不過,一位省內水利專家也提醒,“小農水”項目交到某一個組織或者個人手中之后,對其監管也會尤為重要。
“在產權明晰的過程中,必須就相關事項進行約定”,省水利廳工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說。
(瀟湘晨報記者 顏宇東)